2023年1月18日,《江苏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经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,正式印发。《实施方案》围绕2025年、2030年、2060年三个关键时间节点制定工作目标,在城市、社区、建筑、乡村4个关键领域开展务实行动。到2030年,全面建立绿色城乡建设发展政策体系,建设方式实现绿色低碳转型,力争2060 年,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全面形成,碳排放治理体系、治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大幅提升。
(一)、总体要求
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城乡建设各环节。
推动绿色低碳城市、社区、建筑、县城和乡村建设。
切实推动城乡建设领域全面绿色低碳转型。
(二)、主要目标
到2025年,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增速得到有效控制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更加完善。
到2030年,建设方式实现绿色低碳转型。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。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。
力争2060年,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全面形成。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大幅降低。
(三)、重点任务
一、推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
1、优化城市结构和空间布局
推动美丽宜居城市低碳发展。
2、提升城市更新绿色低碳水平
坚持“留改拆”并举,避免大拆大建。
延长建筑寿命,减少碳排放。
3、强化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
推动CIM平台建设和BIM深化应用。
提高城市管理治理能力。
4、推动城市供排水绿色低碳发展
积极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。
到2030年,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8%以内。
到2030年,城市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45%。
5、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
生活垃圾: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、资源化。到2025年回收利用率达到35%以上,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%以上。
建筑垃圾: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利用。到2030年,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0%,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%。
6、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
加快植树造林,提升城市绿地建设规模。
全面落实科学绿化建设要求。
到2025年,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在40%以上。
二、打造绿色低碳社区
1、建设美丽宜居街区
建设“一站式”生活服务综合体。
2、创建绿色低碳社区
全省60%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。
探索绿色零碳社区建设。
3、提高社区智慧管理能力
鼓励引入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,提升既有居住社区绿色低碳运行水平。
三、打造绿色低碳社区
1、建设美丽宜居街区
建设“一站式”生活服务综合体。
2、创建绿色低碳社区
全省60%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。
探索绿色零碳社区建设。
3、提高社区智慧管理能力
鼓励引入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,提升既有居住社区绿色低碳运行水平。
三、推广绿色低碳建筑
1、强化绿色低碳建筑设计
贯彻“适用、经济、绿色、美观”建筑方针。
推动实现建筑美学、使用功能和节能减碳等综合效益最大化。
2、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
推动绿色建筑全寿命期高质量发展。
大力发展超低能耗、近零能耗建筑,鼓励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。
到2025年,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。
3、推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
结合城市更新、老旧小区改造、环境整治等推进既有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。
到2025年,新增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面积超过3000万平方米。
力争2030年前完成城市非节能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。
4、优化建筑用能结构
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建设。
鼓励既有建筑加装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。
到2025年,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超过8%。
到2025年,新建公共机构建筑、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%。
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,到2030年电气化比例达到20%。
5、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
到2025年,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达50%,装配化装修建筑占 同期新开工成品房面积比例达到30%。
6、提高建筑绿色运行管理水平
倡导“部分空间、部分时间”的建筑用能方式,提升建筑智慧化运行水平。
推动将绿色建筑运行要求纳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,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行水平。
四、建设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
1、建设绿色低碳县城
开展绿色低碳县城建设,构建集约节约、尺度宜人的县城格局。
鼓励低碳生活方式。
2、推动村庄绿色低碳发展
优化镇村布局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。
推进特色田园乡村高质量发展。
3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
稳步提升新建农房节能水平。
探索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。
4、优化农村生活用能
提高农村生活用能电气化水平,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。
推动农房屋顶、院落空地等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。
(四)强化保障措施
加强组织领导、强化目标考核、健全支撑体系、加大资金支持、鼓励科技创新、强化宣传引导